很多人在投保旅平險的時候總是比較「班機延誤可以賠多少?」「行李遺失可以賠多少?」但是我認為「班機延誤」、「行李遺失」這些旅遊不便險保障項目都不是重點.畢竟有沒有這幾千元的理賠金對一般人來說差異並不大,這些都只是細枝末節罷了.相較於其他的保障,若買錯、買不夠,那發生事故時真的就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我們承受不起的﹝國外醫療花費﹞買保險要思考的是哪些事故可能會造成自己或家庭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失.那麼旅遊又有哪些事會造成我們承受不起的經濟損失? 是意外身故嗎? 但是身故保障是為了彌補我們未了的家庭責任,這項保障早應該在平常時就規劃妥善了.並不會因為要出國,家庭責任才突然加重吧? 延伸閱讀:誰該買壽險,又該怎麼買? 事實上出國可能承受不起的是「醫療花費」,畢竟全民健保在台灣已經施行了二十年,國人已經習慣低廉的醫療費用.但在國外我們無法享受當地居民的社會保險制度時,醫療花費可能會成為壓倒家庭經濟的主因.例如:2015年的 澳岩縫男事件一名楊姓男子到澳洲遊玩,不幸摔落岩縫中造成多處骨折,11天的住院費用加上專機送回台灣,竟欠下300多萬的債務.同年的日本遊玩,不幸腦瘤破裂一名林姓男子至日本遊玩,因腦瘤破裂住院4天加上手術費竟高達81萬元 看完上述例子,可想而知出國旅遊首要的應該是檢視醫療保障是否足以負擔國外的醫療開銷. 海外突發疾病如何投保?「海外突發疾病保險」目前業界幾乎都是附加保險,需先投保「意外死殘」與「意外實支實付」.而意外實支實付通常保額限制為意外死殘的10%,換句話說若希望住院有100萬的額度,則意外死殘需提高到1000萬. 但各家的條款略有不同,導致實際的﹝理賠限額﹞也會有差異.(保額只是參考值,並非代表是理賠金!)以下將提出比較重要的部分: 一、海外地區調整係數,此項關係到理賠的計算方式大多數的商品會在高醫療費用的國家如美加、歐洲、紐澳、日本調整為50%~200%的額度,但也有商品於大陸地區反而會調降.同時也有針對美加地區,調整細數高達﹝350%﹞的. 二、門診與急診給付額度,此項關係到理賠的計算方式門診與急診大多為保額的1%,但也有部分商品只有千分之5的額度.甚至有些沒包含急診理賠! 但是也有兩項都高達20%的.這樣說可能可能有點抽象,讓我們來先來看兩幾家條款. 範例條款一、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被保險人於本承保項目有效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外發生突發疾病,並經當地政府登記合格且合法經營之醫院或診所門診治療者,本公司就其於中華民國境外的實際醫療費用,給付「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門診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乘上「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詳附表三)之調整係數的千分之五. 我們簡單計算一下,假設以該張條款為例:0*想去日本遊玩,投保海外突發疾病險,保額50萬,該張險種日本的調整係數為150%所以海外疾病單一次門診醫療保險金的最高限額計算公式就是:50萬*1.5*0.005=3750 範例條款二、﹝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門診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所實際發生之門診醫療費用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且每次「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額」乘以「調整係數」所得之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為限. 我們簡單計算一下,假設以該張條款為例:0*想去日本遊玩,投保海外突發疾病險,保額50萬,該張險種日本的調整係數為200%所以海外疾病單一次門診醫療保險金的最高限額計算公式就是:50萬*2*0.2=20萬 有發現兩種的不同了嗎?一個最高理賠金才3750,一個卻是20萬!?兩者天差地遠的數字,卻是同樣保額!當出國遊玩不幸生病時,你確定你的理賠金夠支付國外的龐大醫療費用嗎? 結論:依照自己的需求﹝挑選適合的商品﹞,買足了「海外突發疾病保險」,再去考慮是否投保「旅行不便險」,這才是正確的投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