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8歲女童疑為了得到大人關注而故意犯錯,但其父不擅言詞,管教時下手太重,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別以徒手毆打和點火燒拇指方式施暴後,今年3月又和同居人再次把人打到眼睛和手腳多處瘀青.新北地檢署調查,女童的父親雖然犯行屬實,但前2次行為已逾告訴期,最後是依第3次行為起訴他與同居人傷害罪,並依兒少法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女童的父親去年12月發現她偷東西後,曾出手痛毆女童,導致其臉頰和嘴唇瘀傷;今年1月,他發現女童再犯,為了要她改掉惡習,於是朝其右手大拇指噴灑酒精後點火,造成其右手燒燙傷;今年3月,他與同居人為了管教女童,分別有掐捏耳朵、扯髮和拳打腳踢情況.施暴情勢因為女童帶傷上學曝光!事發後,女童父親也坦承犯行,供稱自己非常後悔,但就是不知道如何跟女童溝通,2人見面時常沉默以對,上情緒管理課程也沒有心思學習,才會一錯再錯;偵訊時,他攬下所有罪責,稱一切傷勢都是他造成的,但女童稱其同居人也有動手,而社工又證稱女童不會說謊,心虛時頂多沉默,檢方最後認定其同居人也有動手. 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連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