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食力提供)整理=<食力>編輯部為加強揭露食品過敏原的標示資訊,保障過敏體質消費者飲食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台灣飲食過敏調查中,無論年紀,有殼海鮮皆為頭號敏原.(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食藥每年抽查包裝過敏原標示標示不實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食藥署為瞭解國內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實際情況及維護民眾消費權益,執行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符合性調查檢驗,分析產品中11大強制標示食品過敏原項目,並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抽樣.自2021年起至2023年,每年各抽樣100件市售包裝產品,各年度的符合規定比率,2021年為87%、2022年為87%、2023年為92%.不符合規定之產品皆由地方衛生局協助進行後續行政裁處,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相關產品資訊已陸續公開於食藥署官網不合格產品專區,供外界查詢.2021年起至2023年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符合性調查檢驗中,合規率從87%增長到92%.(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食品過敏原包含甲殼類海鮮、奶製品、芒果、花生等相關製品,依規定過敏原應標示於食品包裝上或加註明顯醒語資訊.(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調查檢驗不合規定常見樣態.(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民眾選購完整包裝、標示清楚之產品若有過敏反應需儘速就醫國人食物過敏盛行率上升中.(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食藥署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民眾選擇有完整包裝、內容物名稱及過敏原醒語資訊標示清楚之產品,以避免食用含有過敏原的食物而引起過敏反應,民眾若出現因飲食後產生過敏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以維護健康.審稿編輯:林玉婷延伸閱讀▶「皮蛇」纏身會致命?帶狀皰疹症狀、療程與預防措施一次看!怎麼吃可以增強免疫力?▶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中醫師教你如何針對體質調養過敏症狀▶為什麼肚子老是在痛?網友熱議慢性腹瀉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