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在婚後就跟先生住在婆家,但是跟婆家的人處不好.於是想跟先生討論,是不是搬出婆家,兩個人自己在外租房子.但是先生認為,住在媽媽家沒什麼不好,至少免去房租,又有人可以幫忙家事,還可以省下很多錢,等到存夠頭期款,再考慮買房子搬出去.想請問你,先生這樣的說法合理嗎?=========這位同學,身為婚姻的長城、媳婦的燈塔、訴訟的馬其諾防線、離婚的完人,我必須肯定,妳老公說的話當然合理,怎麼不合理?對他而言,百分之百合理.但是對你而言呢?這就不好說了.對他為什麼合理?因為他住在熟悉的環境裡,有熟悉而且會支持他的人,唯一改變的只有家裡多了妳.他過一樣的生活、面對一樣的人,但是妳的生活天翻地覆,「嫁」到他家以後,妳的身份就介於客人與家人間,做家事妳是家人、分財產妳是客人.以前在自己家裡,愛怎樣就怎樣的日子從此一去不復返.太晚起嫌妳懶、太晚睡嫌妳煩、沒煮菜不賢慧、有煮菜太難吃、有洗碗嫌太髒、沒洗碗嫌傲慢、出去玩玩心重、待在家嫌自閉.以後離婚要搶監護權,孩子帶走就說妳不是友善父母,沒帶走就說妳是不負責任的媽媽.但是這對妳而言合理嗎?錢,是不是妳老公的重點,這點不好說.但是我可以用簡單的邏輯分析給妳聽:第一種情況,是如果他真的這麼想,也真的這麼做.那麼你們的共同帳戶裡,就會出現每個月固定的存款金額,幾年以後,或許會有一點點頭期款出現.恭喜妳,他是真心想跟妳一起經營家庭生活,而不是要妳過他的家庭生活.大約是十年以後,你們終於可以買得起新北市的一間廁所,但,只有頭期款.而這十年的不愉快、忍氣吞聲,通通都會是妳要收.第二種情況,是如果他真的這麼想,但是沒這麼做,通常是因為沒錢.但是沒錢又可以分成三種:第一種是,出國有錢、把妹有錢、儲值遊戲有錢,就是給妳沒錢.這種就是假性沒錢,他只想靠他爸媽過活,妳快死了這條心.第二種是,給孝親費有錢,但是存款沒錢.住在爸媽家給孝親費是合理的,但是反過來說孝親費也應該足夠付房租,不是嗎?事實上,如果為了安太座讓一家和睦、世界和平,把孝親費拿來付房租是天經地義的.但假設他認為,付孝親費比付房租要重要,那麼我會建議妳要有「跟他結婚以後,妳就無父無母」的決心,否則為什麼他可以給他爸媽孝親費,妳只能給妳爸媽孝親圖?第三種是,他完全沒錢就是只能靠爸媽養,那麼我就想要問問妳,為什麼妳要跟他結婚?難道妳是看上他爸媽的財產嗎?那跟他爸結婚不就好了?最後,妳以前一定聽過相親節目<非誠勿擾>中,馬諾說過的一句話:「寧願坐在寶馬裡哭泣,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微笑」.其實,婚姻生活裡,坐在自行車上微笑是很美的.至於坐在寶馬內哭泣,妳得要確定那台寶馬是你自己的,否則一旦離婚,寶馬就會離妳而去.擠在一個小房間內,雖然擁擠,但至少有愛與微笑.在大宅門裡,每天跟他的家人宮心計,哭久了眼睛會瞎的.妳先生下次再跟妳說,有錢再搬出去,妳可以回這句話:「寧願坐在摩托車上微笑,也不願意坐在賓士裡哭泣.」喔!X!不對,他是讓你在摩托車上哭泣啦!本文由<呂秋遠>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24歲媽寶男從未自己買衣鞋,戀上已婚女飆髒話!律師道破:你只想找新媽治舊媽「我養妳」等於「圖片僅供參考」,習慣依賴別人的人,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從我養妳變成我養妳耶!」拒當全職媽有理由,律師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