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與新北生育子女資源與權益----0個月至2歲孕前生產請看以下文章http://mamibuy.com.tw/talk/article/76123/%E5%85%A8%E5%9C%8B%E8%88%87%E6%96%B0%E5%8C%97%E7%94%9F%E8%82%B2%E5%AD%90%E5%A5%B3%E8%B3%87%E6%BA%90%E8%88%87%E6%AC%8A%E7%9B%8A%E5%AD%95%E5%89%8D%E7%94%9F%E7%94%A2寶貝媽從小到大,都住在以前的台北縣,現在的新北市,近幾年新北市喊「歡喜生快樂養」,讓寶貝媽好心動,二年前因為有計劃再生第二胎,決定好好上網找資料,看新北市提供那些資源與權益,結果發現好多喔,「我的E政府」網站中詳列許多,重點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喔!!!先看媽咪想瞭解那一項,寶貝媽用紅字區分,讓大家好找.(感謝戶政事務所及公共托育中心提供資料)小寶貝2歲前是最需要照顧的時候,花費真的很多,中央政府與新北市政府提供以下資源與權益,重點整理如下:中央政府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01.html一、生活類(三擇一):1、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內部部主辦,縣市政府執行2、0~2歲保母托育補助-內部部主辦,縣市政府執行3、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主辦二、哺乳與作息類:性別工作平等法,企業應遵守1、哺乳時間與設備2、彈性工時3、家庭照顧假三、保健類:衛福部主辦1,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2、兒童預防保健:3、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4、牙齒塗氟5、3歲前健保免部份負擔四、稅務類:1、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醫療生育費列舉扣除3、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五、特殊狀況類:1、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2、遲緩兒補助計畫3、特殊境遇家庭補助 新北市政府提供公共托育中心親子館育兒指導「新北好孕友善母嬰哺乳室」APP四、第3胎(含)以上之幼兒掛號費減免之優惠措施五、新北BABY好康網中央政府提供(我的E政府網站)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01.html生活類(三擇一): 因為寶貝媽是上班族,產假後就上班賺生活費(知道自己不是當全職媽媽的料,加上沒有安全感),小寶貝給保母托育,因此申請0~2歲保母托育補助這一項,省一點托育費用.若媽咪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就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滿後若決定交給保母或托嬰中心,回到工作職場,再申請保母托育補助,補助到2歲;若決定陪伴小孩,則再申請未就業育兒津貼,一樣給付到2歲.提醒各位媽咪,保母托育補助和未就業育兒津貼有所得稅稅率的限制喔,申請保母托育補助,請附上在職證明;申請未就業育兒津貼,請附上離職證明或留職停薪證明,審查比較不會有問題.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內部部主辦(新北福利補助自己查網站)http://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1008029一、補助對象: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3、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5、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二、補助標準1.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5,000元.(補差額)2.中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4,000元.(補差額)3.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2,500元.4.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本津貼,其額度低於本津貼應補足差額.5.本津貼追溯自受理申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60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6.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補助至兒童滿兩足歲當月止.※104年度之申請案件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或綜合所得稅稅率作為104年審查之依據.補助內容: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含現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2.中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4000元.3.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年度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2,500元.4.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本津貼,其額度低於本津貼應補足差額.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一、新北市政府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請表、父母雙方印章.二、幼兒全戶戶口名簿,與幼兒不同戶籍之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同戶籍者免附).三、申請人郵局存簿影本(受補助童之父或母或受補助童本人之郵局存摺).四、申請人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無者免附),請檢附居留証影本或護照.五、目前相關未就業之佐證資料:健保加退保紀錄、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或公司證明)、離職證明等資料、國民年金繳費通知單或收據.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戶籍謄本.二、目前相關未就業之佐證資料:勞保加退保紀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申請方式:逕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交付方式:親送或郵寄方式交付處理期限:日曆天:50天 2、0~2歲保母托育補助-內部部主辦(新北福利補助自己查網站)http://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1008042福利說明:1. 就業者家庭托育費用補助: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1)一般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2)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或其他特殊家庭經本府社工評估確實有需要者.2.三位子女以上家庭: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或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照顧者.補助標準:1.一般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2,000~3,000元.2.弱勢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3,000~8,000元.3.第三胎以上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2,000~5,000元.4.單親家庭:每月補助每名幼兒2,000~5,000元.補助內容: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2,000-3,000元.2.中低收入戶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4,000元.3.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4,000-5,000元.應備證件:1.申請表.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單親家庭請附戶籍謄本).3.與保母或托嬰中心簽訂之托育契約書.4.父或母郵局帳戶封面影本.5.所得證明文件:(1)有勞工就業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及軍人保險者,免附就業證明.(2)無勞工就業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及軍人保險者:須檢附三個月內在職證明文件(如任職單位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6.其他特殊情況之證明文件.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初審交付方式:郵局轉帳處理期限:82天備註欄: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初審5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保母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查調財稅、勞/軍/公保及戶政資料57天;社會局複審20天. 3、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主辦執行(勞保局FB、勞保局網站)除了勞保,軍公教也都有!!!!!!!www.bli.gov.tw/sub.aspx?a=ybp56iObtGY%3d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給付標準: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給付期限: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被保險人應檢具下列書件郵寄本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如申請書所附證明業經投保單位蓋章,即不需另行檢附).被保險人(如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被保險人之子女如未在國內設籍,除應檢附被保險人及其子女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外,所附之證明文件如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者,須連同中文譯本一併驗證或洽國內公證人認證):(1)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2)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3)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與收養未滿3歲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另應依下列情形分別檢具證明文件:(1)無血緣關係者:應檢附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收養人及出養人簽訂之試養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2)親屬間收養或繼親收養:應檢附法院命令等相關證明文件.本局收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件後,按月於每1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5個工作日內將給付款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哺乳與作息類:性別工作平等法,企業應遵守(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14寶貝媽生大寶貝後,就在上班時間集乳到6個月大喔!當然相對於其他許多媽咪,哺乳到1~2歲,實在汗顏阿~~~,只是告知媽咪們,應有的權益要知道喔!!!寶貝媽的公司因為人數太少了,沒有設備,只好跑到洗手間擠呀!!!寶貝媽曾經使用過區公所的哺乳室,真的值得謳樂﹝台語稱讚﹞,真的有夠su-li﹝台語舒適﹞,不但有專人管理,環境乾淨,有椅子、桌子、尿布台、洗手台、飲食機和衛生紙等,還有冰箱和玩具圖書,連消耗性的溼紙巾、尿布和母乳保存袋及標籤和筆等,都一應俱全,真的太棒了,堪稱模範哺乳室阿,(灑花~~~~~~)不知其他區公所是否一樣有此規格呢???寶貝媽也有看過一些公共哺乳室,實在另人不敢恭維.提醒媽咪們,好的環境和設備、資源真的得來不易,要好好珍惜喔. 1、哺乳時間與設備:第18條-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第23條-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2、彈性工時:第19條-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二、調整工作時間.3、家庭照顧假:第20條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保健類:衛福部主辦(我的E政府網站)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html寶貝的健康是每位父母的希望,政府也希望每個人民的健康都很好,才能有生產力與競爭力,因此提供保健服務,基本上都會在兒童健康手冊中說明,媽咪們要仔細閱讀喔.疫苗接種有異動的可能性,例如以往出生就接種的卡介苗,已移到滿5個月(為安全起見);4合1的學前疫苗接種(全球缺貨中),也改為3合1加另外注射小兒麻痺疫苗.因此媽咪們要留意,疫苗接種後,別忘了與醫院或診所確認下次要施打的時間.還有3歲前健保免部份負擔,要把握黃金時間,對於寶寶的健康或發展有任何疑慮,趕快去做確認,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喔.新生兒相關主要為以下重點:1,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出生3個月內之新生兒.2、兒童預防保健:7歲以下兒童1.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身高、體重、聽力、眼睛、口腔檢查、生長發育評估等.2.發展診察:針對粗、細動作、語言溝通、語言認知、身邊處理及社會性發展、兒童聽語及自閉症篩檢.3.衛教指導:母乳哺育、營養、發展狀況、口腔保健、視力保健、事故傷害預防等.3、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7歲以下兒童提供有關嬰幼兒猝死症預防、事故傷害預防、哺餵及營養指導、副食品添加、口腔及視力保健、肥胖、居家安全及相關危險因子等衛教指導服務.4、牙齒塗氟未滿6歲兒童,每半年1次,牙醫師專業塗氟服務、一般性口腔檢查及衛教指導.5、3歲前健保免部份負擔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稅務類:所得稅法第17條(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6%89%80%E5%BE%97%E7%A8%85%E6%B3%95 每年都要申報所得稅,在生兒育女後,花費增加,政府在稅務上面,也有提供一些支持,來降低父母的稅捐負擔.除了增加一人的免稅額,另有專屬幼兒的特別扣除額,生產與醫療費用亦可申報於列舉扣除額中,幼兒的保險費也可申報於列舉扣除額中.寶貝媽有申請自然人憑證,今年起健保卡只要完成健保卡服務註冊,亦可登錄成為網路申報的憑證,建議媽咪們所得稅直接上國稅局網站下載(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網路申報不但不用手寫,還會自動下載個人資料、所得資料、列舉扣除資料(保險費、醫療費等)等,直接試算稅額出來,只要確認各項資料無誤(一定要看喔),就直接上傳完成了,非常迅速,計算機和筆是無用武之地啦!!!提醒媽咪們,雖大部份資料,國稅局都有,不必再郵寄,但網路申報後,尤其是有自己修正或補填的資料及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及財產交易損失等,請印出(寄送信函封面)及(應檢送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寄送到國稅局去.1、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萬五千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1)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或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 (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扣除金額.2、醫療及生育費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3、保險費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五、特殊狀況類:(我的E政府網站)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02.html1、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高風險家庭,係指家庭因為主要照顧者遭逢變故或家庭功能不全,而有可能影響家庭內兒童及少年受照顧狀況及身心正常發展.內政部兒童局擬定「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盼能透過及早篩選發現遭遇困難或有需求之高風險家庭,轉介社政單位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預防兒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發生.◆實施對象: (1)經教育、衛生、民政、警政、社政等相關單位依高風險家庭評估表篩選轉介之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 (2)經相關團體或民眾通報轉介之高風險家庭及兒童少年.◆實施內容: (1)專業人員關懷訪視,以個案管理員角色模式,為個案家庭做需求評估尋求資源、 安排轉介、督導服務、追蹤評估等,提供支持性、補充性服務,增權家庭建立完整家庭功能服務. (2)結合保母支持系統幼托園所提供幼兒臨托及喘息服務. (3)運用社區志工,推動認輔制度,協助兒童少年身心成長發展,或轉介參加國中小學學童課後照顧服務.2、遲緩兒補助計畫內政部兒童局為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應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及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訂定本計畫以資落實推動.◆實施對象: (1)未達就學年齡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實施內容: (1)補助對象屬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為原則. (2)補助對象屬非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為原則. (3)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 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4)地方政府得訂定細項補助標準,以收因地制宜之效.3、特殊境遇家庭補助 內政部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特制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實施對象: 申請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 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六、輔助類:衛福部-育兒親職網http://babyedu.sfaa.gov.tw/mooc/index.php其網站分項包括熱門課程、新手家長、兒童發展、兒童安全、親子互動、兒童照顧、影片資源、手冊資源、電腦版教材、行動教材等,還蠻豐富的.(我的E政府網站說明)提供關於嬰幼兒和新手父母的育兒知識,包含教育手冊、照顧短片、如何做個稱職的奶爸奶媽秘笈等多元服務,是愛護及教養小寶貝的最佳網站.歡迎父母親快來看多元豐富的知識.新北市政府提供公共托育中心親子館寶貝媽知道許多縣市現在也有公共託育中心,目前新北市是的數量最多,收托名額最大,因此把此項放在新北市中,媽咪們別見怪喔!!!小寶貝目前就是由新北公托照顧,之前有發文章供大家參考喔!!!http://mamibuy.com.tw/talk/article/74186/%E6%96%B0%E5%8C%97%E5%85%AC%E6%89%98%E7%99%BB%E8%A8%98%E6%8A%BD%E7%B1%A4%E5%BE%8C%E8%A3%9C%E5%85%A5%E5%9C%92%E8%A8%98 育兒指導(新北市社會局網站)http://www.sw.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557為提昇弱勢家庭親職教育功能,我們提供免費的到宅育兒指導服務,協助家長學習育兒教養知能、技術指導及親子溝通技巧,讓您的孩子能獲得妥善的照顧,而且能在快樂安全的環境中學習成長! ◆服務對象:設籍且實際居住新北市入國小前(含緩讀生)之疑似遲緩、確診發展遲緩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兒童及其家庭.◆服務內容:1.提供兒童日常生活照顧技巧示範,例如沐浴、餵食、洗澡、訓練如廁…等.2.提供兒童疾病照顧技巧示範,例如施打預防針時程、拍痰技巧、兒童發燒照顧…等.◆申請方式:1.嬰幼兒之父母向本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提出申請.2.經本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進行評估後,將交由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承辦單位提供到宅育兒指導服務. 「新北好孕友善母嬰哺乳室」APP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org.ourcitylove.breastfeedingnewtaipei寶貝媽提供給需要到處跑的外勤媽咪們參考喔!!! 四、第3胎(含)以上之幼兒掛號費減免之優惠措施(新北福利補助自己查網站)福利說明:設籍新北市,屬第3胎(含)以上之0-6歲幼兒.至張貼有「新北市嘉惠生育第3胎,0-6歲掛號費減免」標誌及海報之合作醫療院所就醫時,持健保IC卡、「新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不同程度的門、急診掛號費減免優惠.補助內容:至張貼有「新北市嘉惠生育第3胎,0-6歲掛號費減免」標誌及海報之合作醫療院所就醫時,持健保IC卡、「新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不同程度的門、急診掛號費減免優惠. 五、新北BABY好康網http://activity.library.ntpc.net.tw/bookstart/Nbookstart01.html 其網站分項包括緣起、閱讀時期、圖書推薦、禮袋介紹、活動與講座、生育托育、新生兒衛教、預防接種等,以閱讀為中心,講座為輔,加上一些父母最需要的資訊. (網站首頁緣起說明)計畫緣起1992年,由英國公益組織「圖書信託基金會」(Booktrust)發起Bookstart運動,係專為嬰幼兒量身打造的閱讀推廣活動,活動內容是致贈0至4歲孩童免費圖書禮袋,以0至1歲嬰幼兒階段為例,禮袋內容包括2本嬰幼兒圖書、1本童謠、寶寶愛看書(BabiesLoveBooks)導讀手冊、1份嬰幼兒閱讀書單,以及當地公共圖書館的資訊.Bookstart的主要目的是透過贈送圖書禮袋,鼓勵家長為孩子閱讀圖畫書,建立孩子與圖畫書第一次接觸的美好經驗,並善用地方公共圖書館所提供的各項資源與服務.經過幾年的推行之後,研究人員發現,從小依偎在父母懷中聽故事的孩子,長大後和父母的關係比較親密,語言能力與學習能力的表現也比較好. 「孩子的未來,從閱讀開始」.孩子透過閱讀的歷程,開啟未來的學習之旅.根據研究指出,3歲以前能輕鬆閱讀的孩子,終其一生都會有閱讀的欲望,越是喜歡閱讀的孩子,其學習能力也越強.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洪蘭指出,對一個還不能自主走動的嬰兒而言,父母正是嬰兒接觸外界最好的媒介,而促進大腦發展、增進親子關係最好的方法便是「親子共讀」. 我們相信:閱讀是可以「從0歲開始」,人生最初的前3年,更是奠定一生智力、情緒與性格的重要關鍵階段.新北市政府為為全面推廣嬰幼兒閱讀,將閱讀向下紮根,特別與信誼基金會專業團隊共同合作,量身打造專屬於本市嬰幼兒的閱讀推廣計畫-「新北市新生兒閱讀起步走」,將致贈設籍新北市且年滿0至18個月嬰幼兒一份閱讀禮袋,作為本市送給新生兒的第一份見面禮.